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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20075262080/2021-0041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15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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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金融局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从全球主要国家转型升级历程来看,随着经济增长动力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切换,由于传统银行的风险偏好和预期收益率难以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企业融资模式从信贷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上市企业市值占GDP比重也会上升。我区产业基础雄厚,以先进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在全市首屈一指。依托强大的实体经济基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引导资本、人才、知识、信息等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全力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带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进而推动金融产业成为主导产业,这是我区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带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共生共荣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及省市金融“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借鉴国内先进地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学习借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着力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金融业保持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类金融资源加速集聚,成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特色功能组团。

  (一)发展基础

  1.产业基础雄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是广州市实体经济主战场,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3662.6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033.36亿元,占全市超40%;财税总收入1303.77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广州市近73%。综合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第二,广州高新区排名跃升至第6位,地区生产总值、上市企业数量、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总数、高新技术企业数等6项指标居全国经开区榜首。

  2.创新创业活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是广州市科技创新主引擎,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区域、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部十大世界一流科技园区之一,科技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经开区第一。全区科技型企业超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109家。集聚战略科学家91名、两院院士46名、高层次人才1099名,居全市第一。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4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1家,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创业孵化链条。

  3.营商环境优越。率先创建广东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2019年荣膺“中国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最佳示范区”称号,作为广东唯一代表入围“中国改革年度案例”,荣获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颁发的“全球杰出投资促进机构大奖”,是当年唯一获奖的中国机构。2020年获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佳产业园区”第一,连续2年营商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经开区第一。

  (二)发展现状

  1.各类金融资源加速集聚。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27家银行设立了150个分支机构、6家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43家地方金融机构。先后引进百度风投、创新工场等国内外知名风投机构,全区风投机构累计504家,管理资金规模约1008亿元。设立10亿元黄埔人才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58.4亿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企业提供25.6亿元股权融资。2020年,全区新增存款682亿元,存款余额3159亿元;新增贷款282亿元,贷款余额2072亿元。全区金融业增加值达145.49亿元,占全区GDP的3.97%。

  2.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积极推动实体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全区上市企业累计63家,居全市第一、全国开发区首位,总市值超1万亿元,企业上市首发融资和再融资累计超1580亿元;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44家,占全市一半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5家,占全市83%;“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129家,占全市1/4,是广州市上市企业最集中、资本运作最活跃的区域。2020年4月,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正式推出“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截至2020年底,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达20701家,企业范围覆盖全省,实现融资和流转交易总额1218.95亿元,位居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首位。

  3.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搭建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以下简称金融服务超市),建成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的专属活动空间,推出金融服务超市线上小程序、网页平台与线下实体店,进一步增强面对面产融对接能力。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发挥“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作用,打造“融资汇”“融智汇”“创享汇”三大投融资对接品牌活动。组建区上市企业联合会、区新三板企业发展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引进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等机构,为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特色金融创新发展。推动设立国内首家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全省首家知识产权特色支行,建立了贯穿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资金供应链。先行先试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成功推出全国首支纯专利资产证券化产品。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2020年,全区专利权质押融资26.13亿元,位居全市第一,占全市37.29%。引进规模达6亿元的广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规模达6500万元的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截至2020年底,全区在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企业共计730家,获批信贷额度64亿元,占全市17%。打造国内首个经开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上线“开绿融”系统,落地全省首个排污权质押融资项目。2020年,全区认定95家绿色企业和17个绿色项目,绿色保险保费超5000万元,位居全市前列,绿色信贷余额187亿元。

  5.金融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金融政策不断完善,先后出台“风投10条”“金融10条”“绿色金融10条”专项金融扶持政策;配合“金镶玉”系列产业政策及“民营及中小企业18条”“稳企6条”等政策出台十余个金融配套扶持政策,涵盖直接股权投资、贷款、企业上市挂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购、金融人才等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关于P2P网络借贷机构整治工作部署和安排,引导网络借贷平台无风险退出。大力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

  (三)发展形势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金融治理和产业链布局出现重大变革。“十四五”时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1.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深入推进。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投资需求潜力巨大,发展韧性强,经济长期向好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以及加快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等需求,加快发展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

  2.融资结构变革带来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我国将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将进一步增强,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变,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工具和手段应用将更加普遍,风投机构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将更加稳健发展,这为我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风投机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提供了有利条件。

  3.人民币国际化引领金融深度开放带来国际化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落地,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和领域将不断扩大,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的功能将快速提升,我国金融业也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开放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我区发挥中新广州知识城作为中新两国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的平台优势,大力推进金融开放合作,积极发展跨境金融。

  4.科技创新催生金融变革。全球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前沿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范围持续扩大,金融科技创新层出不穷,不断以低成本、高效率优势改造乃至颠覆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势不可挡,这为我区加快发展金融科技产业,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提供了良好机遇。

  5.金融业短板亟需补齐。对比天河、越秀等区域,我区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资产规模和综合实力偏弱,对经济和财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与强大的实体经济不匹配,是我区金融业主要短板。此外,区内银行业分支机构较多,金融科技企业等新兴金融业态、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偏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够,小微企业等某些重点领域获得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需要在“十四五”时期攻坚克难、加快解决。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区金融发展总体上处于优化结构、提升能级、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深刻把握国际经济金融秩序重构的机遇,紧紧围绕加快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依托“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建设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实现金融业更高质量、更具效率、更高能级发展。

  二、总体要求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全力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加速集聚创新资本、壮大金融组织体系为突破口,以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为着力点,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为支撑,努力把金融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为我区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带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为我国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等特色金融创新发展作出示范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服务实体。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血脉通,增长才有力。从服务全区实体经济的内在需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出发,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吸引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加大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供给,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坚持特色发展。发挥我区产业基础雄厚、创新创业活跃的优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方向,聚焦发展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金融科技等重点特色金融,打造特色金融高地,探索、形成特色金融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走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金融发展之路。

  ——坚持开放发展。抢抓“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契机,发挥金融产业政策优势,探索与港澳及国际在科创金融等领域规则对接,瞄准港澳、新加坡等重点区域拓展金融开放,在开放竞争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创新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坚持创新发展。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集中有限资源、攻坚克难,力争在风投创投、资本市场、产融结合、金融科技应用等重点领域取得更大突破,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金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

  ——坚持防控风险。金融稳定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处置金融风险隐患,确保金融业稳健有序运行,推动金融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互动、共生共荣、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遵循“增优势、强特色、补短板”发展思路,以资本市场为牵引,吸引创新资本集聚,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进而促进产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服务实体经济与培育壮大金融业相结合,力争到2025年,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成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建设创新资本中心。发挥科创企业集聚优势,积极引进培育风投创投机构,加快发展天使投资,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强化企业上市资本支撑。完善全链条服务,积极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和挂牌,鼓励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加速创新资本有效循环。

  ——建设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完善科创金融体制机制,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创新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积极探索“科创金融+产业链金融”“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链,助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建设可持续金融中心。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金融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积极推进产融对接,创新绿色信贷、基金、保险、碳金融等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探索发展社会影响力金融,成为我国金融助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典范。

  ——建设金融科技高地。以广州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为契机,抓好政策落实,大力引进优质金融科技企业,加快培育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推进金融科技在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创新应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增强竞争力,提升融资精准化服务水平。

  表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属性

2020年

完成值

2025年

目标

总体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预期性

7.1

8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预期性

145.49

269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预期性

3.97

5

金融组织

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家)

预期性

6

10

风投机构(家)

预期性

504

900

风投机构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预期性

1008

1500

地方金融机构(家)

预期性

43

60

资本市场

上市企业累计数量(家)

预期性

63

100

注: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预期“十四五”期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

  三、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促进金融要素集聚发展

  优化金融资源布局,高标准打造现代金融“一核三区”,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汇集机构、人才、业务和资金,在广东建设金融强省、广州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中强化“黄埔支撑”。

  1.大力建设科学城金融核心功能区和科创金融集聚区

  衔接总体产业布局,发挥科学城总部经济区、商业中心、绿地中央广场、科汇金谷等集聚区的带动作用,提升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能级,强化科学城金融核心功能区定位。大力引进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型金融项目和风投机构,优先支持龙头型、具有较大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金融企业总部建设,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建设科创金融集聚区,东起总部经济区,西至绿地中央广场,沿科学大道探索建设科创金融大街,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支持引进、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服务机构,助力科学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智造中心。

  2.加快建设三大各具特色的金融集聚区

  (1)加快推进知识城中心城区金融板块规划建设。充分发挥知识城作为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平台优势,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区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金融专营机构和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知识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加快建设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引导风投机构集聚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金融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认证机构、研究机构。发挥知识城作为中新两国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平台优势,探索设立“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基地,积极对接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知识城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打造国际化金融创新资源集聚地。

  (2)推动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片区)建设金融科技集聚区和贸易金融服务区。发挥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优势,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鱼珠片区)建设金融科技集聚区,与国际金融城联动发展,重点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隶属于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公司等主体。把握黄埔港打造新贸易创新中心契机,推动建设贸易金融服务区,发展贸易结算、贸易融资等金融业态,服务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

  (3)推动西区建设航运、物流金融服务区。发挥广州开发区西区良好的区位、港口和岸线资源优势,结合产业转型和港口航运发展需求,围绕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发展航运金融、物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结算、航运融资、银团贷款、保值避险等全方位、专业化的金融服务。鼓励设立物流金融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资金结算平台,加大对多式联运、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重大高端物流项目和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壮大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千方百计抓好金融招商,全力以赴引进各类优质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业态,壮大机构实力,打造头部机构,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持续稳步提高金融业对全区经济增长、财税的贡献度。

  1.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

  扎实做好“金融10条”等金融产业政策招商项目落地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采取“一企一策”支持重要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我区。积极协调上级部门,鼓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持牌法人金融机构,重点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补相关领域法人金融机构空白。抓住当前国内保险行业“产销分离”契机,积极引进保险经纪、保险代理等法人金融机构。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引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重点引进证券和保险一级分支机构,服务区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进具有法人资格或直接隶属于法人金融机构的研发中心、支付结算中心、信息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金融软件企业和金融信息外包企业发展,大力引进资产评估、征信、信用评级、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优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2.做大做强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建设智慧银行,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传统信贷与投行业务联动,提升零售银行业务规模,开展投资理财服务、债转股投资等业务,创新“三旧”改造、教育医疗民生工程等领域信贷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支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资本实力,统筹、协调公司境内外资源,全面推进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投资管理四大业务战略转型和升级,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现代投资银行。积极对接区内科技型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证券发行保荐、财务顾问、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研究等专业化服务。支持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IPO等方式做大净资本规模,深挖区域资源,做强投资、财富管理、投行等业务,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精品特色证券公司,力争2025年总体排名进入行业中上游。支持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巩固国际化先发优势,积极开展资管倍增计划,大力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满足实体企业锁定采购价格、降低库存成本等风险管理需求。支持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成为治理完善、运作高效、经营规范的现代化社区特色精品银行。

  3.做优做强地方金融业态

  (1)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金融资本。支持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市场化、专业化科技金融园区运营,实现科技金融、产业投资与科技园区的全方位资源协同,通过并购、设立等方式丰富金融牌照,通过资本运作盘活金融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头部旗舰。支持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对优质金融股权的战略布局,做优做强保险经纪、创业投资、融资租赁等业务。支持广州开发区产业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好政策性基金运营,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强化招投联动,加强与国家和省、市国有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区内项目。支持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拓展以风投创投、融资租赁等为特色的产业金融业务。支持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引入多层次资本运作平台,打造创新金融、科创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围绕IAB、NEM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股权投资,构建“上市公司+基金+直投”投资架构,推进金融资本与产业协同融合。支持其他区属国企围绕主业,做精做优金融业务。

  (2)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各类优质资本在区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重点支持大型制造业企业设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型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新设、增资、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区属国有融资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围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完善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稳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

  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历史机遇,吸引国内外风投机构加速集聚,完善上市全周期服务链,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积极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要素的引领、带动、激励作用,持续提升金融配置创新资本的能力和效率。

  1.大力发展风投机构

  优化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设立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拓宽风投机构空间载体。大力引进专注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投机构,鼓励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积极引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吸引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在我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完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一体化股权投资链,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鼓励风投机构提升投研能力和投后管理水平,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的风投机构。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环境,支持举办投融资对接、行业研讨交流等高水平活动,营造适宜风投机构发展的生态环境。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在区内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主要投资硬科技、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份额。

  2.完善企业上市和挂牌全链条服务

  吸引有潜力的区外企业落户,促进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集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的思路,定期对全区企业进行筛选、走访,分类、分层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库,为企业提供辅导、培育和融资对接服务。立足黄埔“万亿制造计划”,实施中小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建立上市联合工作机制、服务顾问制度,针对性加强培育和辅导,形成“种子层”“青苗层”“金穗层”拟上市企业梯队,推动企业赴科创板、创业板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中小微企业赴“新三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促进“智谷氢谷药谷美谷纳米谷”五谷丰登产业蓬勃发展。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降低企业上市知识产权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拓宽高新区开发建设融资渠道。

  3.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

  用好再融资奖励政策,支持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挂牌企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私募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通过提供专业培训、对接服务机构等方式,支持上市挂牌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引导上市挂牌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支出、完善治理结构,通过高质量发展做大市值。支持社会资本在区内设立并购基金,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并购金融中心,为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提供资金支持。用好并购中介费用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上市企业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为重点的并购重组,通过整合顶尖技术、管理团队等资源做大做强,形成一批龙头上市企业。鼓励资产质量不高、运行状况欠佳的上市挂牌企业借助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重新焕发活力。通过贴息、发行费用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债、私募可转换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券产品获得融资,优化债务结构。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制债券承销、境外发债等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增信,完善企业信用增进机制、偿债保障机制,提升债券评级。

  4.积极发展要素交易市场

  (1)打造全国一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全省(深圳除外)唯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优势,高质量建设以“一板两层六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为全省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挂牌展示等服务。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探索开展非上市商业银行股份转让、可转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试点。鼓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生物医药产权交易专板,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2)积极发展各类新型要素交易市场。支持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推进排污权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平台、资源金融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探索用能权交易等业务,完善资源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打造“互联网+环境与资源要素配置+环保产业服务”综合型交易与服务平台。支持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推进文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版权交易平台、文旅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综合性文化服务平台。推动广东省大数据流通与交易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服务市场和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进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地方特殊资产服务中心、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依法依规为各类金融资产非公开交易提供挂牌、登记、托管、交易组织、清算交收等服务。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标准化交易流程,加强国际化建设,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及见证、知信保、智托管、专利评估、智转化等专业服务,化解知识产权流转交易难、处置变现难问题。

  (四)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服务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构建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链,进一步发挥科创金融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倍增效应,为我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硬科技创新先行区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1.完善科创金融体制机制

  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科技和金融部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科创金融工作机制,加强科创金融统筹协调。争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贴、投资引导等政策工具,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区属国有创投机构专业化整合,依法合规实施股权激励和跟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提升投资活力。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特派员和顾问团试点,建立覆盖优秀孵化器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网络。鼓励区内金融机构邀请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企业授信项目评审、提供行业知识培训、参与投贷联动试点业务贷前调查等,完善科创金融外部保障机制。

  2.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战略布局,探索设立服务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特色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科技支行、知识产权支行等专营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分公司等专业机构。支持区属国企设立科技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科技融资担保等机构,积极拓展科创金融业务。引导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差异化不良率等考核指标,基于科技型企业成长周期前移金融服务,强化现金流监控,有效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专营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和奖惩制度,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快速发展。

  3.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方式,鼓励推广专属产品和基于大数据的融资产品,开展线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化发展。鼓励商业银行降低企业门槛,让更多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质押等新模式,依靠企业的无形资产提供组合融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复合型价值。支持设立知识产权基金,鼓励知识产权基金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合作,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优化完善区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基金运作机制,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风投机构加大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资力度。深入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以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组合为基础,构建资产池,发行市场化、可持续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最大程度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大力推广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等险种,加大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和保障。

  4.引导风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

  建立健全引导基金财政资金持续投入机制,打造覆盖早期、初创期、成长期、并购投资等风投业务全链条的引导基金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固链、补链、强链。整合存量引导基金、优化运行管理机制,探索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用好用足“黄埔人才引导基金”,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渡过早期“死亡谷”。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产业集团等产学研优势,加强和风投创投机构合作,优化提升“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国投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支持我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风投机构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孵化+股权投资”服务。

  5.加大科技创新普惠金融支持

  做大做优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建立符合科技型企业特征的信贷审批和风控制度,建立绿色通道,推广“远期共赢”等利率定价机制,化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机构推广“人才贷”“供应贷”“税易贷”等信贷产品,强化金融对“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支持。鼓励推广“科技立项贷”,为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为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及其项目团队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研设备抵押、科研用地抵押等全链条贷款产品,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生活、创业、住房等全链条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6.积极探索科创金融服务新模式

  鼓励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共同开发服务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科创金融+产业链金融”融资模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鼓励银行机构与外部风投机构合作,创新投贷联动模式,为企业提供“贷款+外部直投”和“贷款+远期收益”等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境内外分支机构联动,针对企业境内外战略引资、海外并购、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提供融资支持、流动性管理和外汇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广履约保证保险、立项贷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险种,创新“人才保”系列产品,分散转移创新创业风险。加强与保险资金对接合作,推动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直接支持科技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科研机构研发设备采购与维护、产业化项目生产线建设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开展“租赁+创投”业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担保、履约担保、信用担保等专业服务。

  (五)积极发展可持续金融,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挥制造业产业优势,以金融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发展以绿色金融为主要内容的可持续金融,促进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成为我国金融助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标杆。

  1.大力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

  鼓励商业银行在区内设立绿色支行、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等专营机构,参照“赤道原则”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鼓励设立绿色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绿色融资担保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整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金融业务。优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金融中心,积极引进绿色金融认证评估机构、环境咨询类公司、学术类研究机构等服务机构,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2.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融对接

  完善“开绿融”绿色金融产融对接系统,推动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建设“绿创通”融资对接平台,积极对接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提高产融对接效率。抓住全区可持续发展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信贷、保险、融资租赁等产融对接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绿色企业发展、绿色项目建设、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等平台,推动绿色企业与风投机构合作,满足绿色企业融资需求。

  3.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加快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为银行机构开展绿色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探索构建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绿色贷款正向激励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创新适合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推广环境权益质押融资、生态补偿质押融资等产品,支持企业污染物排放技术改造、生态环保业务开展。设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区内绿色企业和项目。推动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氢城成长产业投资基金等绿色基金专业化运作,助力打造千亿级绿色能源产业。鼓励保险机构推广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装备保险、药品置换责任保险等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支持轨道交通工程、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绿色项目建设。支持设立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探索绿色设备或产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预付款质押融资等服务,支持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碳债券、碳远期、碳期权、碳基金、碳资产回购、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碳金融产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4.积极拓宽绿色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支持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好的绿色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上市挂牌绿色企业通过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鼓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做优做强“绿色环保板”,为绿色企业提供挂牌、融资等专业服务。建立中小企业绿色债券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缓释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企业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的绿色项目利用绿色永续票据、绿色可续期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5.探索发展社会影响力金融

  推进绿色金融与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蓝色金融的融合创新和发展,为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支撑。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追求经济回报的同时注重社会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开展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区内上市公司探索开展ESG信息披露,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鼓励社会资本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

  (六)加快发展跨境金融,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充分发掘我区与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合作潜能,深化金融国际交流和合作,赋能产业链重构升级。

  1.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抢抓国家加大金融业开放历史机遇,积极对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精心遴选重点招商对象,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等境外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我区拓展业务,支持商业银行与境外银行联合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外资在我区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非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等功能性总部。

  2.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

  推动区内银行机构对接其分行、总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参与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本外币合一的账户、跨境理财通等政策试点。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粤开证券、广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为客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推动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改革、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贷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等业务。用好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政策,支持区内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外汇局核定规模内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参与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贸易融资项下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并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融资产跨境转让。

  3.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与香港交易所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机制,加强企业上市、投融资的指导与培训,帮助区内企业赴香港上市、发行债券、开展并购重组。深化与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帮助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互认互通,鼓励企业以港澳知识产权为载体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港澳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为区内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机构在我区设立私募股权基金,鼓励风投机构联合港澳投资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业协同发展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区内金融机构与港澳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区内绿色金融对接平台对港澳金融机构开放。支持举办港澳知识产权金融、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金融科技等主题的研讨会、讲座、培训、展会等活动,吸引港澳地区协会及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参与推动穗港澳金融常态化交流合作。

  4.全面拓展与新加坡金融合作

  依托中新知识城合作母基金,探索合作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金融科技基金等,拓展与新加坡在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合作。推进与新加坡交易所等境外资本市场合作,支持区内企业赴新加坡上市、发行债券。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新加坡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广州商品交易所与新加坡商品交易所、新加坡期货交易所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开发和国际市场接轨的衍生品。推动区内金融机构与新加坡金融机构交流合作,探索深化中新在金融机构双向设立、金融业务创新、金融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全方位合作。

  5.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交流合作

  鼓励风投机构发起设立美元投资基金,投资以色列和欧洲等地高科技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技术输出、跨境并购等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大型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人才培训等方面合作。

  (七)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以广州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为契机,引进培育金融科技龙头企业,推动金融科技创新,推进金融科技与金融业务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金融创新,助力我区打造数字引领的智慧之城。

  1.加快培育发展金融科技产业

  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湾区绿色化工数字交易园区,加快完善区域专业配套服务,聚焦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前沿领域,从推广应用、产业生态、平台要素聚集、人才吸引等多个维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集群。做好“金融科技10条”等金融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持牌金融机构的重大金融科技项目、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我区,支持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金融科技企业。推动设立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支持广电运通等金融装备制造企业加大金融科技研发和应用投入,力争成为全国知名的金融科技龙头企业。

  2.加快发展数字金融

  支持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通过内部孵化、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与外部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加强金融科技研发与应用,优化盈利模式、业务形态及获客渠道,加强风险控制,实现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转型发展,降低运营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妥善应用分布式数据库,创新开展直销金融、分布式结算、实时交易监控等业务创新。支持法人银行应用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探索开放银行发展新模式。支持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资产配置、风险计量方面的应用,创新开展智能投顾、智能投研等服务。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等机构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租赁物的有效管理,应用区块链技术解决租赁资产登记信息共享问题,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市场竞争力。

  3.深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探索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深化银税合作、融资对接等金融领域的应用。鼓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场所运用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技术开展交易撮合、登记结算和信息披露等业务创新,提高交易安全性、透明度和效率。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制造业、跨境电商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以打造贸易创新高地为契机,支持物流金融解决方案领先企业来我区设立区域总部,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完善物流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向我区聚集。

  4.优化金融科技配套服务体系

  鼓励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金融科技企业在我区设立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或人才培育机构,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加强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投资机构联合搭建金融科技产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金融科技领域供需对接,帮助金融科技企业拓展市场。创新数据共享模式,在推动更多的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互通的基础上,促进政务数据更广泛地应用于金融领域,助推“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业务创新。

  (八)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

  完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营造优质的信用环境、人才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提高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便利性、可持续性,增强普惠性,为我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营造优质便利融资环境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支持商业银行规范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贴息、融资对接等工具,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属国企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城市更新基金,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支持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支持,以批发资金转贷的形式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对企业融资产生的银行利息、债券利息、保险保费等给予补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增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优化完善金融服务和产融对接平台

  健全金融创新服务超市,围绕知识城、生物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加强线下实体店建设,强化网络化配套服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融资汇”“融智汇”“创享汇”等产融对接品牌活动。搭建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及融资对接平台,整合散落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及企业的水、电、气、税、社保等信息数据,精准描摹企业信用画像,与“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重大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和精准性。设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驻点办公,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产品介绍、业务受理等服务,提升企业首贷、续贷业务办理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首贷、续贷产品研发,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打造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评估、融资服务、信息咨询、政策申报、技术转化对接等功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打通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规范运作,采用“现场路演+网上直播”的方式向专业投资机构推介展示区内科技型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3.营造优质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

  发挥政策优势,及时解决高层次金融人才落户、医疗、社保、子女教育、证照办理、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金融人才。鼓励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人才培育机构,支持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教育和认证机构,为金融从业人员获取执业资格提供便利条件,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建立、优化金融人才激励机制,激发金融人才创新活力。

  4.加快发展金融研究机构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智库,办好亚洲金融智库年会,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交流合作平台。支持高校、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基地等主体,推动设立中央财经大学黄埔国际学院,发挥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作用,为金融部门制定金融政策、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知名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加强资金链、人才链以及产业链等多方融合。

  5.培植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理,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有效衔接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支持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资质许可、质检、诉讼、纳税、生态环境等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风险共担、安全保护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发更多与企业信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金融产品,拓展守信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类贷款应用场景,对信用好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6.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支持设立金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黄埔区金融业协会,充分发挥区上市企业联合会、区新三板企业发展促进会等金融行业组织的促进作用,鼓励行业组织承办投融资对接、研讨交流、专业培训等各类组织活动,为金融机构、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强化金融科普教育,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支持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打造“金融司法服务中心”,为各类金融机构的电子合同签约、存证、取证、网络仲裁、金融债权挂牌处置等提供全周期一站式解决方案。

  (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健康发展

  树立底线思维,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大力推进全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

  配合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及其活动实施风险监测和妥善风险处置。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成立党的组织,常态化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提升地方金融工作服务党的事业和国家建设大局成效。推进地方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探索推广地方金融机构首席风险官制度,筑牢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2.应用金融科技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争取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产品、服务创新,但不得利用创新名义规避监管、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积极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化“五链协同”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监管链”“风控链”“征信链”“司法链”“服务链”的协同效应。

  3.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防范政府、国企隐性债务风险,完善企业重大经营危机预警和救助机制。稳步推进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在法律、行政法规框架内依法维护广大出借人合法权益。发挥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打击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以伪创新、不当创新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体主(监)管单位加强对非法放贷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打击整治。打击逃废债务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在社会营造“重合同,守信用”金融文化氛围。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活动,依法有序化解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和债券违约风险。

  4.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

  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等良好金融投资消费理念。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机制,营造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社会正能量氛围。

  四、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推动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充分发挥规划对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密切配合、高效执行,强化规划和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的相互衔接,及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分工落实、分阶段推进和系统化实施的原则,切实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资金和用地保障

  做好壮大金融组织体系、打造金融业发展重大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金融高地等方面政策的资金保障,加大引导基金等薄弱环节的财政资金稳定投入。在科学城、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片区)、知识城等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用地安排上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规划建设金融功能区。

  (三)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提高规划知晓度。积极争取全球性、全国性、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资本、科创金融、可持续金融、金融科技等专业行业会议在我区举行,利用高端金融会议、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金融品牌宣传,加强“一核三区”尤其是科学城金融核心功能区的招商推广,突出招商的重点领域和品牌效应,重点引进金融总部项目以及与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相匹配的特色金融项目。

  (四)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完善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粤派出机构和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金融部门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传递和交换机制,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科学设定我区金融产业监测统计指标。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动态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名词解释

  1.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核准牌照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企业。

  2.地方金融机构:由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具有金融属性的“7+4”类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七类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4类非金融机构。

  3.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主要投向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或股权的私募股权基金。

  4.科创金融:内涵与科技金融接近,是指服务于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技术。

  5.可持续金融:为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纳入企业或投资决策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绿色金融和社会影响力金融。

  6.绿色金融: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7.社会影响力金融:为支持应对社会问题的经济活动,即对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品安全、防范青少年犯罪、应对老龄化等社会服务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8.金融科技: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9.数字金融: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

  10.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核心企业、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合作,从供应链整体结构和信用出发,运用自偿性融资、金融科技等方式控制风险,为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所提供的、以融资为主的综合金融服务。


附件2

  “十四五”期间重大金融项目(工作)汇总表

序号

重点项目和工作

实施主体

1

推动设立花城银行(湾区科技银行)。

区金融局

2

推动设立人寿保险公司。

区金融局

3

推动设立财务公司。

区金融局

4

引进太平科技保险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地区总部。

区金融局

5

推动设立科学城保险经纪公司。

区金融局、科学城集团

6

加快推进粤开证券增资工作。

区金融局、开发区控股集团、粤开证券

7

实施中小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

区金融局、粤开证券等金融机构

8

推动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尽快达到上市条件并上市。

区国资局、区金融局、区属国企

9

推动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赴香港上市。

区金融局、高新区集团、高新区融资租赁公司

10

推动开发区控股集团等区属国企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区金融局、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控股集团等区属国企

11

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争取金融监管部门获准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设立生物医药产权交易专板等平台。

区金融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12

支持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构建自然资源配置等平台、建设“开绿融”融资对接平台。

区金融局、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13

支持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增资、整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司法服务中心等平台。

区金融局、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14

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区金融局、区科技局

15

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站、特派员和顾问团试点等工作。

区科技局

16

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

区金融局、区财政局

17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金融中心。

区金融局

18

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绿色引导基金。

区金融局、区财政局

19

推动科创企业FT账户在我区应用推广。

区金融局、区科技局

20

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业协同发展基金。

区金融局、区大湾区办、开发区控股集团

21

与澳门合作建立资金融通服务平台。

区金融局

22

推进与港澳及新加坡金融合作,引进境外金融机构。

区金融局、区大湾区办、知识城合作事务办

23

支持建设金融产业园区。

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区金融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24

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中心(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

区金融局、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

25

打造湾区绿色化工数字交易园区。

区商务局、区金融局

26

建设智慧金融联合实验室,打造面向金融行业应用的信息安全及风险防控人工智能决策平台。

区金融局、粤开证券

27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交易联盟平台。

区金融局、区知识产权局、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28

搭建民营及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

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9

推动成立黄埔区金融业协会。

区金融局

30

设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区金融局

31

组织召开首席经济学家论坛、资本市场峰会等重大活动。

区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