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办公室(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咨询。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或各部门对外公布的业务性通知、公告等。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本机关依据职能行使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办事指南、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办事指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办事指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指南。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工作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每年度本机关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w.hp.gov.cn/。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s://ysqgk.gd.gov.cn/200007/index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费用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邮政编码:51053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2391301

传真电话:82118411

邮箱:czj@gdd.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2111980,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邮政编码:51053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