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纳米十条”政策。在研发平台奖励、融资扶持、重大项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纳米之星”大赛、办公用房补贴、重大推介交流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单个纳米企业最高能获得 超过1.7亿元的政策扶持,并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成为目前国内支持力度最大、政策体系最全的纳米产业专项政策。
二是规划“一区四园”纳米谷。规划建设用地 1.1 平方公里,按照“一区四园”模式分阶段开发建设,包括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纳米生命与健康技术科技园、纳米创新能源与环境科技园、纳米超级复合材料科技园等四大园区和综合配套服务区,打造千亿级纳米产业集群。
三是建设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联合科学城集团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项目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集聚纳米研发中心、孵化中心、加速器、摩天工坊、中试车间、人才公寓等功能的先行综合配套服务区主体结构已部分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