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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黄埔 > 信访举报

【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例如监管对象有以下问题,群众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1.贪污挪用公款              2.索贿受贿                     3.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4.工作不作为乱作为       5.虚报冒领扶贫救灾款   6.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7.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8.公款吃喝            9.私车公养

10.公款旅游                   11.违规发放津补贴          ... ...





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反映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不服法院判决裁定、不服行政处罚等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请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职责向其反映。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反映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纠纷等问题的信访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检举控告请提供详细情况,举报材料参考样式请点击此处。




【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区纪(工)委监委

邮政编码:510530

联系电话:020-82378781

来访请到: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区纪(工)委监委信访室(请携带身份证,多人来访的,请推选5名以内的代表)

网上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huangpuqu

电话举报:020-12388(按语音提示操作)



【相关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举报答疑小信箱】


问:我该向哪里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请根据被举报人的干部管理权限向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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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举报材料该怎么写?

答:举报材料需要详细写明以下信息:

(1)被举报人(单位)信息

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地区、职务等信息。

(2)反映的主要问题

每个违纪违法事项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等。

(3)附件信息

举报信附有证据材料、照片或包含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的光盘、U盘、存储卡的,应列明附件内容。

(4)举报人信息

实名举报的,请在信尾或落款位置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

举报材料参考样式,请点击此处



问:实名举报有什么优势?

答:我们会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与答复;对实名举报人有相应保护措施;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问:检举控告人享有什么权利?

  1.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 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 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 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 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6.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问: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1. 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 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 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欢迎举报】

直接链接到举报网站


https://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huangpu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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