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残联关于转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8]186号),对符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批准缓、减、免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将批准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邓檠 ,联系电话:82495487)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批准缓缴、减缴、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审批理由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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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通城(广东)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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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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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黄埔残联减【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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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1(2)规定,符合减缴条件,同意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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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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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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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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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黄埔残联减【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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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1(1)规定,符合减缴条件,同意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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