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的启事
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拉开了序幕。为真实记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区委的领导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历史过程,永久保存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全力抗疫的珍贵记忆,从而发挥其对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的重要价值。即日起,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档案资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和防护用品等各类实物等。
(二)反映抗击疫情的纸质、实物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入党申请书和抗疫日记(含照片或复制件)、与家属或其他人士往来的信件等;
2、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牺牲和突出贡献的黄埔籍人物的事迹材料;
3、消毒处理过的医护人员防护套装等抗疫使用过的物件;
4、黄埔区全力以赴支援、帮扶湖北等地的物件、资料;
5、区内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等;
6、街道社区防疫管控工作笔记;
7、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8、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单张、横幅等;
(三)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以及音乐、书法、篆刻、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
(四)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等。
(五)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复工复产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体现黄埔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
(二)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三)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三、征集方式
(一)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黄埔区国家档案馆(邮编:510530)
联系电话:020—82111165(接收保管利用部)
020—31602605(声像档案部)
电子邮箱:hpgjdag@gdd.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抗击新冠疫情档案资料征集”)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 广州开发区档案馆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