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
2、项目名称:黄埔区数字档案馆(室)服务平台等保安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
4、采购内容:
(1)采购信息安全设备一批:日志审计设备2台、访问控制设备2台、运维审计设备1台、入侵防御设备2台等;
(2)按照等保2.0安全测评标准,完成本次项目采购安全产品的上架及安全配置,同时针对业务系统所在操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等进行安全加固服务;改进和完善档案馆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于新采购的安全设备与原网络设备进行合规化和安全化处理;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加固后,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项目完成期限: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
6、最高限价:人民币61.54万元。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报价)。
2、报价单位必须在广州市注册或在广州市有注册的稳定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简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报价书;
2、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报价单位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实施和质保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报价无效。
四、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1、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所有“(盖章)”部分和骑缝处分别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内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面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和地址,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2、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报价单位的代表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4:00至6月28日17:00
(3)报价文件签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302室
(4)评审时间:报价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
(5)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6号407会议室
(6)联系方式:区档案馆数据部 联系电话:82111161
五、合同(协议)签订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详情参见附件《黄埔区数字档案馆(室)服务平台等保安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书》
黄埔区数字档案馆(室)服务平台等保安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