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决胜三年完成旧村拆迁攻坚任务作战蓝图(2020—2022)》目标要求,近几年我区将全力推进66个重点旧村改造项目。城乡历史影像资料,是一个地区发展轨迹的真实再现,具有文字资料难以达到的纪实效果。目前大量反映我区历史文化、时代变迁的珍贵照片被各自领域收集或收藏在民间。为更好地保存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记忆,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拟建立“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记忆影像资料库”,从即日起,面向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所属村居、区文联所属摄影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历史、具有史料价值的图片、影像等记忆影像资料。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
影像资料征集范围分四个方面,即:历史遗迹、自然景观、城市建设、人文趣事以及具有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图片影像资料。
(一)历史遗迹:主要反映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文历史及建筑特点,保存完整并具有代表性质的古建筑、古村落、古民居和历史遗迹,以及具有收藏价值的单体建筑、局部构件等影像资料。
(二)自然景观:主要反映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独特地理自然环境和山水、河流等自然景观,以及森林、湿地、公园等影像资料。
(三)城市建设:主要反映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旧街古巷的历史沧桑,街镇村居、主要干道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发展变迁,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历史建筑、居民建筑具有历史和时代意义,特别是在目前城市更新工作中,对正在推进的66个重点旧村改造项目的村容村貌的变化,抓紧进行定时间、定角度、定镜头跟踪拍摄所形成的影像资料。
(四)人文趣事:主要反映包括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变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历史变迁、市井百态、风土民俗以及个人工作、生活、社会活动等珍贵历史影像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图片或视频资料黑白彩色不限,尺寸或像素大小不限,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不需进行刻意艺术加工,只需反映历史清晰、真实的面貌;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各类照片纸质原版或电子版均可,原版照片也可仅供档案馆扫描翻拍。原创作品予以署名,版权属拍摄者所有。捐赠者提供的照片被接收采用后,将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在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
(二)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须标注文字说明:1、注明照片或视频的标题、拍摄时间、拍摄者,照片或视频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或视频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等;2、注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件、扫描件;3、注明照片或视频提供者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提供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如若发生侵权纠纷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或视频提供者自行承担。
三、征集方式
(一)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必要时也可联系我馆工作人员上门收集。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影像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影像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影像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对捐赠影像资料的单位及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黄埔区国家档案馆(邮编:510530)
联系电话:020—82557141,020—31602605(档案接收整理鉴定部)
电子邮箱:hpgjdag@gdd.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城乡记忆影像资料征集”)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 广州开发区档案馆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