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黄埔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挖掘黄埔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广州开发区奋斗创新的历史足迹,用档案史料讲好党的故事,全力服务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面向全区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建党100周年相关档案资料。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相关档案资料。
2.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
3.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黄埔地区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4.其他与建党百年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5.档案载体不限,包括纸质档案、实物档案和音像档案,如标语、传单、日记、手稿、回忆录、题词、任命书、证件、地图、票据、勋章、奖牌,以及照片和录音录像等。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2、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3、所提供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提供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如若发生侵权纠纷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或视频提供者自行承担。
三、征集方式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必要时也可联系我馆工作人员上门收集。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双方签署协议,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黄埔区国家档案馆(邮编:510530)
2、联系电话:020—82557141,020—31602605(档案接收整理鉴定部)
3、电子邮箱:hpgjdag@gdd.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建党百年档案资料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