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金发〔2025〕10号)要求,有效促进我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现拟采购一家单位开展“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现就该项目的合作单位进行招标,请各单位遵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报送投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
(二)项目预算:不超过60万元
(三)项目期限:2025年8月—2026年7月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单位开展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备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咨询、服务等业务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承接单位分包或转包。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单位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具有知识产权研究、服务人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根据采购需求拟订的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
3.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由相关政府机关、行业协会认定的资质及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七)项目承担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1.围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联合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在广州开发区设立1个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基地。
2.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调研,走访调研不少于20家广州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0家金融机构并形成调研报告。
3.结合《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可在广州开发区落地的具体措施及实施路径,并形成相关工作指引等文件编制支撑材料及总结整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科技成果+认股权”知识产权产品创新;
(2)常态化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做法;
(3)金融机构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及系统查询知识产权权属状态、许可使用、交易转让等关键数据机制及做法;
(4)金融服务平台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建立工作协同机制;
(5)商业银行结合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及AI评估模式建立内部评估体系;
(6)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类及海外维权类险种。
4.结合以上工作内容,每季度编制行业资讯或研究相关报告,挖掘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亮点,发布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亮点,形成典型案例或经验材料,项目期间内至少形成4期报告。召开不少于1次学术研讨会,年度形成不少于1篇整体研究报告。根据研究结果或内容形成不少于1篇文稿通过政务信息专刊等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上级部门报送。
二、投标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将投标资料送至或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02室。
三、其它事项
(一)所需资料:投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标申请及报价、项目计划、工作方案、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本公告“(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六)投标单位应满足的其他要求”的有关材料。投标资料应密封,加盖本单位公章,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伍份)。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凯达楼C栋2楼。
(三)招标监督渠道、监督方式:对本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疑问和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02室)。
(四)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材料及中标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知识产权局(http://www.hp.gov.cn/gzhpzscq/gkmlpt/index)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20-83226963。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2026年度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
金融创新项目投标评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标人签名: 评标日期: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