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我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截至2021年,我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了4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全国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为进一步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现公开征集合作单位。
一、合作形式及任务要求
征集合作单位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针对我区注册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模式、交易结构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
二、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合作单位或其母公司符合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主体资格及担保增信的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违法违规情况;
2.合作单位或其母公司有承接并运作有关科技金融、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融资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条件及相关业务经验,具有专业的管理运营团队,至少有4至5名具备2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
3.合作单位或其母公司具备严格合理的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4.合作单位或其母公司熟悉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总体情况,了解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融资需求,与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金融机构有密切协作关系,已经合作开展过相关工作,并能够高效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
5.合作单位能够推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明确的计划及方案,包括发行规模清晰,项目投放、底层资产构建、资产封包、中介服务机构入场、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定稿、申报协会注册、路演及薄记发行等各项工作能够按期完成;
6.合作单位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及内部决策流程及机制健全、规范、完备;
7.合作单位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产品发行、挂牌、承销、交易等技术环节和流程产生的问题;
8.合作单位的主体信用评级能够达到交易场所审核要求,合作单位的母公司或相应合作担保主体能够提供强担保措施,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能够使产品在资本市场获得认可,发行产品债项评级能够达标。
三、公开征求期限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成为发行人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至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8:30至12:00、13:30至17:00将项目工作计划及方案、证明文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密封函件送至我局。
联系人:郑智燊;
联系电话:82378538,13609775047;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02室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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