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埔财规字〔2018〕2号)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拟对我单位部分损坏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18日-6月25日
处置清单: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2112690
拟报废清单.xls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