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黄埔区南湾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并经黄埔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和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批准的城乡规划”,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组织编制单位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发布规划成果实施公告”等的规定,现将广州市黄埔区南湾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