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中典教育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办学内容等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文件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670000988号)申请的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由王艳红变更为张志雄;
(二)理事由张荣、罗美英、王艳红、王仙、余青云变更为张志雄、余青云、陈雅丽、李华萍、王辉;
(三)监事由姜丽军、周静变更为姜丽军;
(四)办学内容由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辅导及书法培训变更为中小学生书法、美术、音乐培训。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落实上级文件管理要求,扎实推进依法依规办学。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19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中典教育培训中心变更事项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