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36号)文件精神,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调查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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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项调查是国家对广东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不是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调查。
黄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