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有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及分教点申请变更办学内容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及分教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270000499号)变更办学内容,具体如下:
(一)主教学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44号之六201,办学内容由中小学学科类文化课程辅导变更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
(二)冠豪大厦分教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68号502-503房,办学内容由14岁以上青少年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变更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
(三)东港花园分教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888号203、208房(即文船分教点),办学内容由14岁以上青少年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变更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54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有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及分教点变更办学内容的批复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