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启明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申请变更办学内容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270000539号)办学内容由14岁以上青少年学科类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变更为14岁以上中学生美术校外培训。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59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启明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办学内容的批复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