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私立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及黄埔中鼎分教点申请届满续办及变更办学内容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及黄埔中鼎分教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270000449号)届满续办、变更办学内容,具体如下:
一、届满续办: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4年11月23日,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校长为封大伟。黄埔区总部办学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镇东路2号保利中誉广场副楼2层;黄埔中鼎分教点办学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116号自编301房。
二、办学内容均由14岁以上青少年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变更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67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私立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届满续办及变更办学内容的批复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