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3〕8号)批复执行的2014-2016年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含各类配套科技项目及国家、省级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发区资助项目),上级原立项部门未组织验收或者不组织验收的,我局将对此类项目进行清理,按照项目任务书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验收结果2021年申请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无余款项目直接办理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取得广州开发区配套资金立项批复并签订了区配套任务书。
(二)2014-2016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附件1表1-3),上级原立项部门未组织验收或者不组织验收的区配套科技项目。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验收采用会议验收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参加答辩人员为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验收材料编写人员。
验收流程: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兑现余款。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7日。
项目承担单位将一份验收材料报送至区科技业务申报受理服务点(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A区404窗口)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安排组织验收评审。正式验收时提交书面验收材料5份。
2.评审验收时间:2020年11月-12月,单个项目具体答辩时间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通知。
本次不按照要求办理项目清理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2.采取列入科研失信名单、停止区科技资金申请资格两年、两年内不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项目的处罚措施;3.对无法取得联系或拒不配合的企业,出具律师函,收回已拨付的区配套经费;4.处理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告。
三、联系方式
(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电话:83491559
邮箱:123046211@qq.com。
(二)区科技局:联系人:邓宜辉,联系电话:82111941,
邮箱:158100381@qq.com。
(三)配套余款专属QQ群:334548099。
(四)举报电话:82118676,投诉邮箱:jc@gdd.gov.cn。
附件1.2014~2016年未办理区配套验收项目清单(136项,3张表)含余款.xls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