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9 来源:本网
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和园林局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6楼 |
联系电话 | 020-82288303 |
邮政编码 | 510530 |
电子邮箱 | 办公室:qlyylj@hp.gov.cn 林业管理科:lyglk@hp.gov.cn 园林绿化科:yllh@hp.gov.cn 护林防火科:hlfhk@hp.gov.cn |
信访工作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和园林局 |
信访工作机构 | 办公室 |
接访(通信)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6楼603室 |
联系电话 | 020-82288303 |
接访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办公时间的,按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 |
信访事项申请及查询渠道 | 网上信访平台(自助):https://ts.gdwsxf.gd.gov.cn/440112/web/index 或现场查询 |
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法受理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

提交资料:来访登记表、来访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材料。
办理时间:《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信访事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
相关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答复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信访复查;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复查意见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信访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