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埔区民政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落实抓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办法,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民政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二、依法推进职能转变。一是聚焦民政主业,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好取消、下放、委托权力事项的衔接和规范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优化民政公共服务。重点推进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各项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动民政公共服务多元化;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理清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理清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减负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完善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做好重大民生政策解读、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运用民政网站,做好民政业务信息公开。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落实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五、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工作流程。
六、继续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要协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履行执法职责,加大对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机构、慈善、救助、地名管理等民政领域的执法力度。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理清执法依据,对照民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执法目录,做到“执法有据”。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程序要求,做到“执法有序”。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意识,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要求,组织民政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
2021年,黄埔区民政局将进一步深入实施民政系统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延伸和拓展依法行政中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强化组织和领导保障,不断提高民政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提高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打好基础。
(三)继续贯彻执行低保救济、基层政权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事关民生问题的法律法规执法力度。
(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打造智慧民政信息平台提高民政信息化水平,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