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3年颁布,38年来,我国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统计法治建设硕果累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一系列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
黄埔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认真贯彻上级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依法治统,积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统计法治建设实现深层次变革。
时逢每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我谈几点关于依法治统的思考和感悟: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统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扎实推进依法治统,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统计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党委政府“参谋部”、社会公众“信息窗”的职能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统计智慧、提供统计保障。
二是要加强完善统计监督,坚持不懈提升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深入实施“统计法治固本工程”,主动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纪依法处理到位,抓细抓实“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监督的震慑作用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
三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普法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普法宣传教育,既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基石,也是持续深化依法治统的固本之举。要把统计普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坚持集中普法和常态化普法相结合,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统筹开展常态化普法;坚持全面普法和重点普法相结合,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敬畏统计法,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不断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统计普法知识竞赛、统计诚信践诺等方式,让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努力提高普法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是充实执法力量、培育法治人才,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必须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统计法治工作队伍,要全面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持法治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水平高超的统计执法专业队伍,为统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立足新发展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黄埔区聚焦“四区四中心”建设,提出了实施“四个万亿”宏大计划,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高歌猛进。统计作为行政决策的参谋助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统计行业同志们当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将依法治统作为抓手,加快完善统计体制,推动统计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奋力为全区乃至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