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笔村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二期住宅(自编号T6、T7)、住宅、商业(自编号T8、S1)、其他(自编号地下室及D1)工程项目
问题内容:经调查,该单位是笔村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二期住宅(自编号T6、T7)、住宅、商业(自编号T8、S1)、其他(自编号地下室及D1)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该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建筑起重机械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而该单位对该情况未履行监督检查的监理职责。上述事实有《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予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罚款。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对监理单位: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0-4-14
生效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10月13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