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北地块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建设项目: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北地块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问题内容:经调查,该单位是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北地块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该单位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时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未报监理验收,即进行后续施工。上述事实有《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该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和监理企业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信用记录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0〕287号)规定,对施工单位: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0-9-2
生效时间:2020年9月2日-2021年3月1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