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以项目外包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住房保障业务辅助服务项目等工作。现就采购工作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住房保障业务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95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询价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六)服务时间:一年
二、项目内容
(一)协助区内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新申请、意向登记、分配资格复核、期满审查、各类保障对象信息变更和处理保障房投诉信访件及核实调查等工作;
(二)协助审核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受理异议申诉业务、审核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等业务;
(三)协助区内共有产权住房相关工作,其中包括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黄埔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等工作业务。
(四)协助区内棚户区项目分配入住情况登记;
(五)协助办理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和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备案资料收集、政策咨询及档案整理;
(六)协助直管公房日常安全管理;直管公房消防安全检查;直管公房防汛期间安全检查;直管公房修缮管理(含督修、验收);
(七)协助直管公房承租、续租、退租等相关工作以及资料收集,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直管公房信息化管理系统日常维护;直管公房档案整理及数据整理;
(八)协助直管公房日常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结果核验;在册危房治理;房屋安全普查、验收;涉及房屋安全信访;
(九)实施市区两级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协助查处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
(十)其他服务。承办广州市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履行所投标的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四)服务队伍确保总人数不少于10人,保证合作期间有足够的服务专员为本项目全职工作,能及时配合所需工作内容;
(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函”字样和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文字和图案。
五、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2月8 日10:30分前。
(二)地点:萝岗水西路167号(公交总站)204。
逾期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已接收的报价资料恕不退还。
六、开标时间及定标原则
(一)开标时间:2021年2月8日15:00前。
(二)定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同,报价与所有参与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数差价的绝对值小者中标,若绝对值小且相等的,低于平均数者中标,若符合中标要求不只一家,则抽签决定。中标者将电话通知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三)废标原则: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有效报价单位至少3家,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
七、本项目采购人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萝岗水西路167号(公交总站)204;
联系人:张淑云;
联系电话:82495912。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