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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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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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招考政策性就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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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91216215287501 | 2020-09-12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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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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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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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咨询积分入学五年社保是否指5年社保累计还是不能间断连续达到5年。希望有关部门告知。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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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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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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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来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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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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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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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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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在本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由广东省社保局转入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流程申请,享受统筹安排学位。文中“在本区连续居住满5年”指在我区申报有效居住登记且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5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由广东省社保局转入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指在广州市依法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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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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