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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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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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动产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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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060611592134101 | 2021-06-07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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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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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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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表示其与配偶共同购买上址的房屋,现其了解到能通过线上进行办理交易过户,现咨询具体线上办理的流程指引。并表示中介人员告知其,如果委托办理的,现场一般要求公证,且存在一定概率会发函去出具公证的机构要求符合公证书的真实性,现希望核实是否有该情况。现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指引答复。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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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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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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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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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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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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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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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6月7日,电话回复市民以下内容:1.申请人使用移动端、PC端、自助机等设备通过政务服务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通道登录网办系统,根据自身需要发起业务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人证核验,上传申请资料(包含登记材料、核税材料、限购材料等),其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其中包含承诺事项)在线生成并加盖所有申请人电子签章。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登记业务申请后,登记部门(及税务部门)先行网上处理,网上处理通过之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寄核验或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登记机构核验通过后直接登簿发证(寄证)。 2.对于广州市本地以外的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业务受理窗口收件后,以快递方式将需查验的公证文书复印件函寄相应公证机关进行复核。自函件寄出之日起30天后未收到公证机关复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再次发函复核,待函复后才予以办理后续登记业务。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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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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