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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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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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动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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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80911351936801 | 2021-08-09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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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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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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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表示其与母亲一起继承了其父亲位于上址的房屋,并持有公证书。现来电咨询如果其母亲放弃继承的话,此继承手续该如何办理,所需资料、流程及办理地点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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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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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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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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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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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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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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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8月10日电话回复市民以下内容:根据市民所述已有公证书,需申办国有建设用地房屋继承登记资料: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验)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原件)4、继承公证书(原件)5、法律文书(原件)(申请材料详情,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办事大厅”-“办事指引”第16条查询)(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G1栋首层、二层,咨询电话:82394681,82111685)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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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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