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明确全区相关部门在应急避护场所的管理职责,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防灾减灾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避护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众参与征集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避护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具体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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