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对《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延长有效期3年,不修订条款内容,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现将公众参与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具体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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