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1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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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政策高效落地和及时兑现,按照要求我局负责配合制定了政策第二条【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力度】“申请工信部门省市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指南”与“申请工信部门省市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2026年版)指南”,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公众参与征集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0日,在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申请工信部门省市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指南>等2条办事指南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对应修改 | 理由说明 |
1 | 建议适当提高扶持比例,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本指南所设定的资助标准,系在政策制定阶段,经严谨测算与综合平衡后确定,已统筹考量区域财力状况、产业发展需求及政策可持续性。现有标准旨在确保扶持资金能够覆盖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而实现政策普惠性与引导效益的最大化。因此,维持现有资助标准,更符合当前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与政策调控目标。 |
2 | 建议提高政策受理的频次。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集中受理方式有利于统一审核、批量拨付,提高行政效率。该条款将尽量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启动申报,并提前发布相关通知,企业也可提前准备非时效性材料(如资质证明、备案证等),待窗口开启后快速提交。 |
3 | 能否放宽项目备案的时间限制,将政策生效前备案的项目也纳入支持范围。 | 不采纳 | 无修改 | 备案时间节点的设定,是政策兑现中新老划断的常规安排,主要目的在于明确适用范围、保障政策执行的公平性。此外,该条款以政策生效后的备案时间为准,体现了对新阶段项目的投资引导作用。建议企业提前与我局业务部门开展对接,结合实际研判、开展项目的备案与建设节点铺排工作。 |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