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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网->本院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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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6年新收执行案件中,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共有173件,目前已执结119件,结案率68.8%,执结标的170多万元。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共57件,全额执结36件,全额执结率63.2%,实际执行得款54.64万元;仲裁纠纷案件25件,全额执结16件,全额执结率64%,实际执行得款16.87万元。 我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在执行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中,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助的力度,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执行方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他们结合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对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执行。不管案件标的大小,他们都把此类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来办理,优先排期,优先执行。其中有16件案在1个月内执结。二是设专门的执行小组重点调查执行。他们为加大此类案件的执行力度,设立专门的执行小组负责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该小组加强与金融、房地产、车辆等管理机构 (部门) 沟通协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力度,尽量缩短查询时间,提高查询效率。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他们在执行此类案件时,特别注重对案件当事人各方做和解的工作,敦促被执行人尽快足额履行执行义务,对履行执行义务确有困难的,则促使双方达成申请人满意的执行协议,力求最大限度地尽快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四是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措施的作用确保执行效率。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用活用足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强制执行的效用,促使其慑于法律的威严尽快履行应尽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他们讲究执行艺术,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使涉及弱势群体权益案件得到顺利执行。今年以来,实施扣款、扣分红、强制搬家等强制措施的案件29件,其中对4名被执行人实施了拘留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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