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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网->本院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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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的表现将作为量刑情节 10月12日,我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座谈会,商讨将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的表现作为量刑情节事宜。通过座谈,三方达成共识,即未成年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公诉机关,由公诉机关将被告人悔罪表现证据提交庭审质证,法院在判决中对该证据的采纳情况予以阐述。目前,先由看守所将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的考察项目拟定出来,我院负责拟定规范性文件,集中讨论后确定对在押未成年被告人的考察内容、程序和具体实施步骤并下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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