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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坚持以学习促提高,以实干促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于2008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区内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本次专项检查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一是检查单位覆盖面广,代表性强。重点检查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红十字会医院、广州亿仁医院及文冲、庙头、红荔、沙步、电力社区卫生服务站等9个单位,几乎包含了全部区属医院(区中医院由市组织检查)。二是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点细致检查。主要从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和明码标价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药品价格符合国家最高限价和规定流通差率的要求,检查期间未发现提高价格、变相涨价销售药品的情况;医疗服务价格未超标准,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按《广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价格执行;明码标价方面医院都实行了“一日清单”及“结算清单”制度。三是严抓问题解决,确保收费规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有个别厂企社区的卫生服务站存在收费公示制度不规范,没有按规定格式进行收费公示的情况,我局已严肃指出其问题并责令整改,并将跟进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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