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5年6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车辆、从业人员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如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货物经营者应当聘用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以及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等。为贯彻落实新《规定》,年底查验时,对参加查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将要求企业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的维修、检测、检查;安全学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与车辆相对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车一证),请各经营业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延误企业查验工作。 请各企业相互知照。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注: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可到黄埔区交通管理总站办证窗口取阅或自行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下载查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可到黄埔区交通管理总站领取参考样本。 (3)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设点学校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