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交通部《关于延长道路运输证换发时间的通知》精神,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换发时间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请未办理换领新证的运输业户尽快到黄埔区交通管理总站(黄埔区广新路66号)办理。2007年7月1日起旧证废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