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停用2021年第一批特种设备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决定对黄埔区内广州爱工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46家使用单位的99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对广州市黄埔区富悦城物业管理中心等4家单位的4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如需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停用处理。联系人:蔡咏海,联系电话:020-22322916,地址:广州市科学大道239号3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公告注销、停用的特种设备清单.doc.doc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