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2023〕2号)的规定,联和街组织编制完成了《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班岭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片区策划)》,现将实施方案(片区策划)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期限
30个自然日,即2024年09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
二、公示内容
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班岭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片区策划)。
三、相关说明
(一)公示内容相关数据最终以区政府批复为准。
(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黄陂新村东区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510700。
2、邮件反馈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ianhejiedao@hp.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09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箱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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