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周超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去年以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在全面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全年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财税总收入完成1 168亿元,连续三年居千亿元级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9亿元,同比增长4.50%,税收占比85.30%,收入质量良好。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推进街镇经费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财力向基层倾斜,提高街镇工作的自主性,预算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安排教育支出34.90亿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事业发展质量。安排16.89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标准,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安排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10亿元,保障多层次多样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8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4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2个,整改完成率93.33%;整改问题金额2.11亿元(其中上缴或收回财政金额2 720.76万元),剩余3个问题涉及建设项目整改周期较长,正在积极整改中。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工作。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监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结合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重点延伸审计了2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1亿元、总支出448.56亿元,结余结转2.44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8.27亿元,总支出134.73亿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90.07亿元,结余结转3.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8亿元,支出2.36亿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0.81亿元,结余结转0.0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省级“教育现代化资金”二次分解下达不及时。区财政于2019年8月9日转下达省级“教育现代化资金”专项资金131万元,主管部门10月18日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于10月28日申请拨付资金。
2.部分预算部门银行代收付业务未及时获取单据并入账核算。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预算部门未及时获取单据并入账核算的银行代收付业务中,有880笔超6个月,金额合计10 976.49万元(其中111笔超三年,主要是银行代扣电话费等,金额合计35.3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重点对83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对财政资金管理、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31.20万元;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涉及金额14.82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划拨建设资金,涉及金额8 859.69万元;1个单位在未签订合同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支付资金,涉及金额122.02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将补偿款支付给补偿对象,涉及金额22.24万元;2个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涉及金额11 869.09万元。
2.公务支出方面:1个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及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53万元;1个单位5次培训费用未按规定附上明细单据,涉及金额6.88万元;2个单位各1次会议未在定点场所举办,涉及金额0.68万元。
3.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2个单位备用金未定期盘点、未设置台账;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交易保证金专户;1个单位负责主管的专项股权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未签订委托合同;3个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分别为有制度未执行、未按程序审批及超审批金额支付进度款情况。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广东省审计厅及广州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总体较好地落实了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政策措施方面:2家企业经营贡献奖未及时兑现支付,涉及金额1 804万元;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对扶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二)贵州省黔南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方面:都匀市归兰乡串户路硬底化建设项目已完工,无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涉及金额166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黄埔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及黄埔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黄埔区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时发放农村低保金,能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让基层群众受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黄埔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方面。
1.部分农村低保审批不规范:部分申请资料公示情况未按规定以图片形式入档,个别申请人居住地材料、失业证明资料不齐;未公示申请人就业情况;部分保障家庭中有家庭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备劳动能力,其认定的保障期限超过规定的6个月。
2.个别低保金发放存在错漏:存在个别多发、少发、漏发情况,涉及金额4.27万元。
(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方面。
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了从事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涉及金额180.16万元。
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自行调剂“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70.44万元。
四、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5个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立项进行了审计,对预算部门管理的部分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个项目初步设计较可行性研究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管理方面。
1.工程造价方面:1个项目的人行道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未按最新标准及时变更交通标识牌设计,涉及金额127.73万元;1个项目申报工程进度款时未剔除部分已取消的施工内容,造成提前支付部分进度款。
2.质量控制方面:1个项目体育馆室外楼梯储存间屋面未设计防水,渗漏严重;1个项目路面彩色透水沥青进场报验手续不全,未进行常规见证检验;1个项目混凝土实心砖等部分建筑材料先施工后送检;3个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未按程序报批;2个项目7处施工现场未按图施工;1个项目竣工图部分内容未按实绘制。
3.合同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与中标人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而是只与其中一方签订合同;1个项目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而是在勘察设计任务完成后才签订合同,2个项目未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三)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1个项目将预付工程款直接当作进度款核算;6个项目已完工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决算。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1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能发挥公司资本平台优势,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经营管理方面:未及时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租金,涉及金额11.06万元。
2.会计核算方面:1家下属公司1个借款投资事项未进行核算,涉及金额498.04万元,1家下属公司未及时核算物业管理费及停车场收费。
(二)区级一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83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执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产使用效益方面。1个单位采购的部分综合服务平台资产因区政务大厅改造工程未完成闲置超过2年,涉及金额109.91万元;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6套房产被他人先后非法侵占用于出租,涉及建筑面积434.93平方米。
2.资产核算管理方面。5个单位少记资产,涉及金额554.24万元;1套房产在2个单位重复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 471.63万元;2个单位固定资产交接不清,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63.85万元;1个单位盘亏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涉及金额79.60万元;1个单位基建账户未纳入单位账核算未在单位财务报表反映。
3.资产内部管理方面。1个单位固定资产移交未办理划拨手续。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制定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共性评价指标框架,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反映绩效管理情况。
(二)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强落实财政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财政支撑。
(三)加强业务工作监督检查。部分预算单位在公务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政策兑现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及时指导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把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审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防疫资金物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聚焦财政资金拨付和政策落实、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发放和物资保障等方面,对16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对驻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及贴息贷款情况进行了跟踪。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财政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 529.96万元,捐赠资金669.15万元,捐赠物资68.15万件。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时筹集拨付到位,各单位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捐赠物资未及时跟踪分配使用情况、捐赠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0年8月底,相关单位采取上缴财政、拨付资金、登记入账等方式,对本报告反映的12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涉及金额2 326.96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争当先锋,在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尖兵。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