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活跃,人流、物流、车流集聚,加之近日气温下降,早晚温差大易起雾,交通安全风险叠加,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黄埔公安持续警示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希望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多一分谨慎,少十分风险;守一份规矩,护一家平安。
01、违法地点:黄埔东路港湾路隧道入口路段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非法加装、无号牌。
02、违法地点:大沙东路丰乐北路口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
03、违法地点:荔红二路与开泰大道路口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无号牌。
04、违法地点:青年路往开发大道辅路路段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行。
05、违法地点:金洲北路路段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06、违法地点:港湾路城市更新展示中心路段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警方提示:
1、佩戴头盔,视野清晰
正确佩戴符合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保护头部免受寒冷和意外伤害,避免雾气遮挡视野,确保头盔视线清晰。
2、控制速度,谨慎骑行
低温起雾天气,注意起步缓行,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距离。
3、不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只能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4、按道行驶,避免分心
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随意穿插,骑行时双手扶把,不看手机,不戴耳机,拒绝分心驾驶。
当前黄埔区正在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支持并配合交通管理工作,遵守交规,戴好头盔,谨慎骑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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