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工作安排,由我单位牵头开展《黄埔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起草工作,涉及调整我区征收补偿标准,现向社会公众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箱:zdxmb@hp.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315室,510530。
三、领取附件材料方式
(一)本公告附件材料可以到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领取。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315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2181083。
(二)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本人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附件:黄埔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docx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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