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26 1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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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至9月5日期间,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就《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延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广州长城木业有限公司对该补偿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市、县及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现将征集意见情况予以公布。
单位/姓名 | 填写日期 | 意见 | 采纳情况 |
广州长城木业有限公司 | 8月27日 | 重置价的内涵。《通告》第四条征收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同地段市场价格。具体补偿价格以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为准,评估费由征收部门支付” 而在附件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实施《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穗开长管规字[2023]1号)第二章征收补偿第六条有:“由被征收人申请,征收人可根据征收时土地面积、区位、用途、使用年限等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给被征收人。同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含房屋)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评估的重置价实施补偿。” 那么《通告》项目是否也适用(穗开长管规字[2023]1号)第二章征收补偿第六条,如果适用,这里的重置价的内涵是否可以书面正式明确。 | 解释说明:关于货币补偿原则及方式在本方案第四点第(一)项已明确,同时本方案第十点也明确“本方案未包含的其他方面,可按省、市、区相关法规、政策等执行,具体实施时所有补偿应执行同一文件”。如评估公司无法根据本方案规定中补偿方法确定被征收房屋(含土地)价值的情况下,则可适用省市区(含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广州长城木业有限公司 | 8月27日 | 《通告》中“具体补偿价格以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提供的是结果报告,没有具体的评估计算过程,作为征收工作最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之---补偿对象(被征收人)是否可以要求评估报告的出具方提供详细技术报告,以便检查确认报告结果正确或合理性。 | 解释说明:根据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在正式签订补偿协议前,均可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 号)第二十四条“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