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简社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申请变更校长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方校长由刘啸变更为王丽英。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机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简社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举办者:张庆霞、张庆丽。
(三)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329号1楼(部位:111)。
(四)学校类型: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培训机构。
(五)办学内容: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美术类)校外培训。
(六)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七)办学许可编号:教民144011270001029。
(八)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6年7月19日止。
三、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机构停办或解散,应依法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章,并进行财务清算,一切债务由办学举办者负责。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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