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音美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申请变更主教学点办学内容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方主教学点办学内容由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声乐类:声乐、播音与主持,器乐类:钢琴,美术类:书法、绘画类、工艺美术类)校外培训变更为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声乐类:声乐、播音与主持,器乐类:钢琴,美术类:书法、绘画类、工艺美术类)校外培训。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地址
1.主教学点:广州市黄埔区泰景中街79、85 号二层(部位:216)。
2.瑞东分教学点:广州市黄埔区祥东环街5号209铺。
(二)校长:陈惠婷;举办者:吴洁、董瑛。
(三)学校类型: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培训机构。
(三)办学内容
1.主教学点: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声乐类:声乐、播音与主持,器乐类:钢琴,美术类:书法、绘画类、工艺美术类)校外培训。
2.瑞东分教学点: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器乐类:钢琴)校外培训。
(四)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五)办学许可编号:教民144011270002009。
(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自核发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
三、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机构停办或解散,应及时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章,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一切债务由办学举办者负责。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梁婉花,联系电话:8218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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