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查“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诱导或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提醒旅游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醒游客理性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质量,现发布2024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3年8月,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某旅行社进行检查,发现其涉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立案调查后经查实,该旅行社承认2023年7月组织的云南游旅游活动收入减去支出后不但无利润,且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同时还收取了购物点返佣的违法事实。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责令该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272.5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罚款人民币30000元;二、分别给予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纪某某、其他直接责任人刘某某罚款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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