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3 1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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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2021年第一期)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的3家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2377352。)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凭据》 |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有效期限 |
1 | 广州市黄埔区源之味餐饮店 |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新福港社区开创大道1928号锐丰中心4栋138房 | JY24401120130900 | 刘耀文 | 2024-1-7 |
2 | 广州迈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佛西路塔腰岭街1号102、103 | JY14401160027446 | 方增彬 | 2022-2-7 |
3 | 广州金大龙餐饮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开创大道3327号商场305、306 | JY24401120126053 | 吴素文 | 2023-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