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
为更好落实市、区有关编制工作文件规定,根据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镇街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的函》(穗埔编办函〔2022〕31号)要求,并参照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部分内容的通知》,经认真研究,现对黄埔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中涉及街镇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内容做出适当修改(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修订版标准自印发修订通知之日起实施。
专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黄埔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