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经我局核准,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执业医疗机构:
拟执业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广州锦泽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拟执业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执业医疗机构名称:萝岗街荔红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执业医疗机构选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公路街21号101、102、103、201、301房
拟执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儿科 /口腔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中医科******
拟执业医疗机构床位数:0张,牙椅数:2张
拟执业医疗机构性质:其他
拟执业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内与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20-82112192,联系邮箱:ljx@gdd.gov.cn。
特此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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