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穗府令〔2016〕134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2023〕2号)、《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片区策划 )公示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穗开更新〔2023〕44 号)的规定,永和街组织编制完成了《黄埔区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现将实施方案(片区策划)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期限
30 个自然日,即2023年11月27日至 2023年12月27日。
二、公示内容
黄埔区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
公示图张贴数量:15页。
三、相关说明
(一)公示内容相关数据最终以区政府批复为准。
(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81号,邮政编码:510000。
2、邮件反馈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yhjzcb@hp.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 年 11 月27 日至 2023 年12月27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箱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网上公示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p.gov.cn/hpqgzkfqzdlyzl/zdly/xmxx/index.html)
6、现场公示地址:
(1)贤江社区: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西85号;
(2)永和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81号。
附件:永和街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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