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同意《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方案》并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已超过范围内的80%。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相关精神,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四、五、六号地块改造的通告(稿)》。根据《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csgxj@gdd.gov.cn;![]()
二、传真:020-82274362,标注“建设服务处”;
三、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萝岗广垦大厦A2栋1503室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建设服务处收(邮政编码:510530)。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四、五、六号地块改造的通告(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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